金路集团:签署《石墨烯研发应用项目协议》
金路集团(000510)2014-01-22日公告,近日公司与高新区管委会签署《石墨烯研发应用项目协议》。
从今年起,公司与金属所合作的石墨烯研发应用项目产生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由德阳旌华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代表高新区管委会享有该合作成果总权益的10%;高新区管委会每年给予公司500万元资金支持石墨烯研究开发和应用,时间为5年(2014-2018年)。
公司称,高新区管委会每年将给予公司500万元资金支持。上述协议生效后,公司与金属所在合作期间产生的所有与石墨烯相关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公司占50%,金属所占35%,旌华公司占10%,双方研发团队占5%,对公司享有石墨烯相关知识产权和技术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金路集团拟投4000万继续合作研发石墨烯材料
金路集团(000510)2013年12月25日晚间公告称,为应对当前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继续探索推进公司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12月22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金属研究所(简称“金属所”)签署《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同意在“石墨烯材料及其应用技术与产业化技术研发”方面继续展开平等互利的合作。
根据合同协议,金属所负责合同约定的技术内容的具体研究开发工作,公司负责提供研发经费。研究开发期限:2014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合同有效期限:2014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本次合作公司需要累计投入研究开发经费4000万元,其中:技术开发经费3500万元,材料费等500万元。
据悉,2011年6月10日,金路集团与金属所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双方同意在石墨烯研发及产业化方面展开合作,合作期限为2011年6月10日至2013年12月31日。
金路集团表示,目前,公司与金属所合作的石墨烯项目未对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产生实际影响;短期内对改善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也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如果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将会给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
持仓基金:
基金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持仓变化(万股) | 持股市值(万元) | 占净值比例 | 占个股流通市值比例 |
2274.52 | 7.80 | 2274.52 | 15193.79 | 1.83 | 0.51 | |
710.84 | 8.82 | 710.84 | 4748.43 | 2.53 | 0.16 | |
19.75 | 12.91 | -0.93 | 131.91 | 1.54 | 0.00 | |
470.00 | 10.46 | -196.00 | 3139.60 | 6.93 | 0.11 | |
62.80 | 6.93 | 62.80 | 419.50 | 3.60 | 0.01 | |
1249.99 | 12.13 | 100.00 | 8349.94 | 4.65 | 0.28 | |
194.99 | 16.01 | 0.00 | 1302.55 | 0.59 | 0.04 | |
3614.99 | 15.96 | 864.99 | 24148.11 | 6.27 | 0.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