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下发23家IPO批文 中国核电榜上有名(5)

www.yingfu001.com 2015-05-24 11:00 赢富财经我要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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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导读===

  证监会下发23家IPO批文 中国核电榜上有名

  10家公司预披露招股书 中国核建拟募资27亿

  证监会六举措优化IPO程序 企业可自定公众股发行比例

  注册制年内落地 IPO对A股打压趋弱

  两药企IPO申请遭证监会“拦截”

  ===全文阅读===

  证监会下发23家IPO批文 中国核电榜上有名

  《证券日报》记者获悉,5月22日,中国证监会按法定程序核准了包括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在内的23家企业的首发申请。证监会要求,上述企业及其承销商分别与沪深交易所协商确定发行日程,并陆续刊登招股说明书。

  根据证监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截至5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受理首发企业568家,其中,已过会40家,未过会528家。未过会企业中正常待审企业489家,中止审查企业39家。

  不过,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5月22日召开的发审会,审核了12家企业的首发申请,其中,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被否。

  由此,截至5月22日,过会企业的数量增加到了52家。

  在本次核准的23家企业中,中国核电颇引人注目。据中国核电招股说明书,公司拟在上交所发行不超过38.91亿股,募集资金约为162.5亿元,发行完成后总股本将变为155.65亿股。它也将成为继光大银行之后,近5年来首家融资超过160亿元的大盘股。

  不过,对于中国核电这只“巨无霸”,有业内人士认为,162.5亿元的募资额相较A股日成交上万亿元的量级,对市场的影响并不会太大。

  此外,《证券日报》记者了解到,昨日,包括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预披露了招股说明书。

  根据招股说明书,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上交所上市,发行数量不超过525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62500万股,拟募集资金27亿元。(来源:证券日报)

  10家公司预披露招股书 中国核建拟募资27亿

  中国证监会周五晚间预披露10家企业招股说明书。其中五家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一家拟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四家拟在创业板上市。

  其中,北京泰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赛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秦安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科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上交所上市,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登陆中小板。

  值得关注的是,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拟发行不超过5.25亿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6.25亿股。此次募集资金拟投向核电工程建造筹建项目、购置核电建造施工设备项目、核电工程与核工程技术研究项目、公司信息化能力建设项目、海安县保障房建设移交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27亿元。(来源:全景网)

  证监会六举措优化IPO程序 企业可自定公众股发行比例

  《证券日报》记者5月22日获悉,中国证监会将在不改变现行法律法规和证监会关于发行审核程序规定的前提下,采取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工作要求,以进一步体现市场化要求,方便企业,便利申请人办事。

  对于具体的举措,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进行了详细地介绍:一是简化了见面会方式。简化为以书面形式将审核程序和相关要求告知发行人和保荐机构的形式。

  二是优化了再融资安排。优先股实施快速审核机制,减少排队等待环节;对运作规范、市场表现良好的上市公司,在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取消反馈环节,可以不再要求发行人到发审会上接受询问,15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三是完善了中止审核程序。调整了前期市场条件下实行的财务资料过有效期即中止审查的做法,对符合《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应中止审查的情形企业实行中止审查,财务资料过有效期的,在企业补充审计报告期间不再中止审查。同时,在财务资料允许延长一个月的有效期内,均正常安排初审会、发审会及核准发行,不再中止初审会和发审会。

  四是依法处理举报事项。举报事项是审核关注的重要内容,对举报事项坚持依法核查的要求,对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影响的举报事项,在依法核查的同时,不中止相关的审核程序。

  五是企业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基础上,可自主确定公众股发行比例。在坚持低价持续发行的原则下,企业可按照实际资金需求量提高拟发行的公众股比例。

  六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确定主承销商数量。参照上市公司再融资的做法,取消首发联合主承销商家数限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聘请主承销商。

  与此同时,证监会对境外发行上市审核制度进行了大力改革,并推出了一系列市场化改革举措。

  “近期,证监会编制了境外发行上市审核关注要点并正式对外公开,供申请人和中介机构提前参考和借鉴,以便企业做好申报准备,提高工作效率。”邓舸介绍,同时,为进一步贯彻公开化与透明化的要求,证监会首次同步公开境外发行上市审核流程与审核进度。

  据邓舸介绍,境外发行上市审核的反馈意见数量由30条左右大幅减少到目前的13条左右,精减幅度超过50%。今年以来,境外发行上市核准项目平均审核时间不到20个工作日(企业提交反馈回复的时间不计算在内),目前已核准项目18项,融资总额达88亿美元,同比增长167%。(来源:证券日报)

  注册制年内落地 IPO对A股打压趋弱

  随着IPO注册制度渐行渐近,证监会把握一定节奏的IPO发行对A股市场的打压也日趋弱化。

  继5月第一轮新股发行刚刚结束,5月19日到21日,第二批20只新股即刻申购启动。业内人士预计冻结资金大概在3万亿元左右。

  不过,与以往最显著的不同是,这一次万亿打新资金的抽血效应并没有引发二级市场预期的下跌与调整,股指反而逆势连续四天强势攀升。截至5月22日,上证综指收于4637.60点,涨幅2.83%,创7年来新高!

  不过,股指的飙升也引发机构投资者担忧。“从结构上看,4月份以来,散户已成为净买入主力,机构持仓继续高度集中。”博时基金投资经理黄远豪担心的是,这两方的高度一致性使得市场风格持续极端的同时市场进入高位震荡阶段。

  多项改革齐头并进

  国务院近期批转了国家发改委 《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再次明确包括注册制在内的多项改革措施要在年内落地。

  国盛证券表示,证监会审批权下放后,市场重新获得定价权有利于实现股票市场的资源优化配置功能,将提升整个资本市场效率。此外,通过大力推动直接融资发展,激发全民创新创业活力,促进中国经济转型创新。

  毋庸置疑,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2015年证券行业乃至整个金融领域改革的重中之重。今年4月20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证券法》修订草案,明确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在1月的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证监会主席肖钢指出,注册制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是涉及市场参与主体的一项“牵牛鼻子”的系统工程,也是证监会推进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

  进入5月以来,证监会也加快了新股发行节奏。在市场人士看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正在“小跑前进”。市场普遍预期,《证券法》将在2015年10月完成三审,届时注册制有望正式落地。不过,按照国际经验,我国可能先走一段核准制和注册制相结合的道路作为过渡。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新登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注册制的推行,会改变A股‘熊长牛短’的悲剧,让A股市场回归健康,慢牛行情或将启动。”IPO推行注册制后,证监会不再干预IPO节奏,更无权暂停IPO。监管重心将从IPO后移至二级市场,严厉打击违规者及证券犯罪行为。

  无独有偶。企业债的注册制改革也正由发改委积极探索之中。

  据悉,国家发改委财金司正在探索在《证券法》修订后实行企业债券发行注册制,充分发挥市场体制机制作用,将债券审核从行政约束转化为市场约束。

  国家发改委财金司负责人介绍,当前公司信用类债券市场,不管是核准制还是注册制,大部分仍实行的是实质性审核,由行政部门或下属的事业单位对债券发行“背书”,很难有效发挥市场体制机制作用。《项目收益债券试点管理办法》也将于年内出台。

  除了注册制改革,《意见》还明确了一系列资本市场改革。比如,探索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转板机制,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发展债券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同时《意见》还指出,将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择机推出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进一步完善“沪港通”试点,适时启动“深港通”试点。

  IPO影响逐渐弱化

  5月第一批IPO冻结资金3.2万亿元,期间7天利率维持在2.4%的历史低位,流动性保持平稳。根据北京私募基金经理估算,第一批次IPO冻结资金规模在2.5万亿元左右,无论单日还是总规模均低于5月上旬,对资金面和市场的影响不大。

  此外,“打新的赚钱效应虽然大,但中签率低。把手里的优质股票抛了,未必能以同样价格买回来。”上述私募基金经理表示。

  近半个月以来,A股市场的新股发行节奏已经明显提速,由原来的一个月核发一批,调整为一个月核发两批,每次差不多20家左右。业内人士预计,月底还将有近20家企业获得批文。如无意外,首发获得通过的中国核电或将于下一批登陆A股市场。这也是近几年A股市场的首家大盘IPO.

  事实上,适当加快新股的发行节奏,也是监管层为火爆股市降温,形成慢牛格局的举措之一。

  从本质上说,注册制的推出会令A股估值中枢下移,尤其是估值奇高的创业板。

  “就创业板整体而言,投资者为创业板公司支付了过高的、非常不合理的高价格。《证券法》修改完成,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后,创业板将上市大量的股票,供投资者挑选的创业型公司不仅非常多,而且价格非常便宜。”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总经理胡立峰强调,创业板市盈率,至少透支了未来5年的发展。

  截至5月18日,创业板457只股票平均市盈率高达119倍,其中,超过百元的个股就有43只。

  此外,《证券法》修订草案、发改委下发的《意见》中,都明确了新三板到创业板的转板机制。这就意味着,新股发行注册制后,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直接上创业板发行。从供求关系角度分析,股票供应量大了,价格自然也就回落到正常区间。

  从资金面上看,A股持续净流入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对冲了IPO抽血效应。从总量上来看,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融资余额继续创出新高。

  交易所数据显示:截至5月20日,沪深两市融资融券余额已达2.01万亿元,正式突破2万亿大关。而伴随着两融数据突破历史新高,5月20日的单日成交量,亦达15个交易日以来的新高。

  截至4月底,沪深两市信用交易账户的数量亦达到月度最高值,达341.1万户。

  分析人士认为,若以去年底的证券业净资本计算,两融余额正在逼近券商净资本的理论极值,但随着近期券商融资补充资本金活动的增加,不排除两融余额再创历史新高的可能。

  另一个利好消息是,证监会确权新规也将吸引更多国际投资者增量资金入场。

  5月18日,证监会发布了明确沪港通下名义持有人制度,确保境外投资者通过香港结算持有沪股通股票所享有的权益。

  此前的“沪港通”机制下,国际投资者通过“沪股通”购买的A股,只能登记在香港中央结算公司名下,大批境外投资机构因此担心权益受损而放弃投资,证监会此次为海外投资者确权,将吸引更多海外投资者入场,也为下一步“深港通”制度推出未雨绸缪。(来源:中国经营报)

  两药企IPO申请遭证监会“拦截”

  5月22日晚间,12家拟IPO公司的上会审核结果出炉,其中10家首发申请获得通过,唯独江西3L医用制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3L公司”)和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复大医疗”)两家药企双双“因病”被证监会发审委拒之门外。

  在证监会创业板发审委2015年第47次会议上,3L公司首发申请未获得通过,其遭否原因正如上证报5月22日《员工私刻客户印章3L公司“带病”冲刺IPO》所报道的,销售人员私刻印章成为其最大“绊脚石”。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是,3L公司受到举报后,自查发现有16名销售人员私刻19家客户印章用于销售订单、框架性协议、收入/应收账款询证函。3L公司与19家印章不一致客户进行了沟通,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其中7家客户以公章形式出具了谅解函、5家客户以科室章形式出具了谅解函、7家未出具谅解函;3L公司费用报销中存在部分虚假发票,该等发票合计总金额604.82万元,3L公司针对该等虚假发票已补缴税款90.72万元及滞纳金15.18万元,合计105.90万元。

  根据上述情况,发审委要求3L公司代表说明,3L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能否合理保证公司运行效率、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申报会计;独立函证程序是否有效;上述行为的后果及其影响,对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并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核查意见。

  记者此前采访律师了解到,上述事件对公司的影响取决于这些客户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占比,如该部分的销售收入占营收比重较高,则会对公司首发审核造成影响。尽管昨日3L股份工作人员向记者称“上述法律风险已经解除”,但从审核结果来看,员工私刻印章显然导致其内部控制制度等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此外,发审委还就客户签收回单过程发出询问。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将产品交付后,取得终端客户的签收回单,此时,产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客户,且收入和成本能可靠计量,公司据此确认收入。”为此,发审委要求保荐代表人说明对发行人终端客户签收回单的核查过程。

  无独有偶,复大医疗也因“数病齐发”致首发申请在主板发审委会议上遭到否决。发审委“三问”复大医疗,首先要求其保荐代表人说明复大医疗的肿瘤冷冻治疗技术和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在通过广东省卫生厅审核之前,是否已经开展相关临床运用业务,是否获取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中国医师协会是否有资质批准复大医疗可以开展免疫细胞治疗技术临床研究和应用工作,复大医疗此后开展的联合免疫治疗临床运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就复大医疗开展三类医疗相关业务资质是否齐备发表核查意见。

  其次,对复大医疗肿瘤治疗服务中部分海外国别收入波动较大原因和核查过程提出询问,要求保荐代表人结合其在国际市场的营销方案、治疗服务能力以及实际治疗效果,进一步说明复大医疗肿瘤治疗服务业务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并发表核查意见。同时,发审委要求复大医疗代表补充说明2011年复大医疗下属医院搬迁新址对业务带来较大波动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相关核查过程和核查结论。并请保荐代表人说明复大医疗报告期其他国家和地区收入涉及的国家及客户情况,单人次收入明显高于多数国家客户的原因。

  此外,发审委指出,复大医疗于2012年2月25日与暨南大学签署《关于暨南大学与广州复大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共建暨南大学医学院附属广州复大医院协议书》后,双方并未开展有关合作的核查过程。对此,发审委要求保荐代表人补充说明复大医疗曾在官网表述为暨南大学附属医院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是否存在处罚的风险,并发表核查意见。 (来源:上海证券报)

(责任编辑:DF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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