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再发PPP大礼包:1000亿+12亿+2%(4)

www.yingfu001.com 2015-09-05 05:00 赢富财经我要评论

  ===本文导读===

  财政部再发PPP大礼包:1000亿+12亿+2%

  棚改带动投资超10万亿 推PPP模式引社会资本

  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将出 覆盖医疗文化等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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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再发PPP大礼包:1000亿+12亿+2%

  地方政府很可能在年底收到一个“实在”的大礼包。

  经济观察报获悉,1000亿人民币的PPP基金正在启动中,2亿美元(折合12亿人民币)的PPP项目前期开发费用贷款已经落户财政部PPP中心(2014年正式挂牌成立),对于政府债务中的存量项目转为PPP项目的财政部或将给予2%的财政补贴。

  据了解,到PPP中心的前期费用,不到两个月前,在全国各省市财政部门征求过意见,咨询各省市的对PPP前期费用的需求情况。

  一位地方财政人士对经济观察报表示,PPP基金可以分两块来做,一块是前期引导基金,另一块可以作项目开发基金。财政部的资金不可能仅仅做前期引导基金,还可能做产业基金投资,现在来看不知是会对示范项目有所倾斜。

  大约咨询总经理金永祥认为,PPP基金主要是解决PPP项目的资本金问题,同时财政部的PPP基金投入到项目之后等于为项目提供了增信的作用,对于前期费用非常需要,现在不少PPP项目前期工作不足,地方政府不愿意投入前期费用,使得不少项目做砸。财政部不仅仅提供资金,还引领地方政府改变观念,代表了中央对于前期工作的重视,减少PPP项目的失误。

  PPP基金

  财政部今年6月末曾表态称,将研究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加快PPP项目实施进度,提高PPP项目可融资性。

  5月13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决定,在交通、环保、医疗、养老等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支持地方政府与金融机构共同设立基金,用好税收优惠、奖励资金、转移支付等手段,多措并举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和服务项目的投资、运营管理。

  8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破解审批繁琐、资金缺口大等问题,加快棚改、铁路、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设立PPP项目引导资金,扩大有效投资需求。

  财政部设立的PPP基金叫做PPP融资支持基金。据经济观察报了解,8月财政部就此与几大金融机构进行沟通,财政部将联合金融机构、行业企业一起设立PPP基金,基金总规模1000亿元,财政部的出资规模在100亿-200亿元,财政部对于PPP基金参股不控股。

  相关财税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财政部设立PPP基金的主要作用是通过股权、担保、债权等方式为PPP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在社会资本不太愿意进入PPP项目的情况下,财政部设立的PPP基金实际上属于引导基金,这将产生杠杆效应进而引导更社会资本进入。我们现在参与了很多产业基金项目的咨询和投资,有做得好的,也有做得不好的。政府的PPP基金,在很大程度上也给项目本身做了增信,吸引社会资本的进入。对于社会资本的进入、退出都有作用。”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世坚告诉经济观察报。

  眼下,地方政府正在忙着纷纷设立产业基金,经济观察报了解到,已有多个省级政府开始设立PPP融资支持/引导基金,推动项目落地。山东PPP发展基金总规模为800亿元,分3年募集到位。其中,山东省政府引导基金出资80亿元,吸引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和社会资本720亿元,2015年首批基金规模为200亿元。

  8月18日,江苏省首期100亿元PPP融资支持基金出资机构落定。江苏省财政厅专门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出资10亿元,江苏银行、交通银行等多家银行各认购18亿元。

  金永祥也参与了PPP产业基金项目。他认为,PPP基金主要是解决资本金的问题,一个是社会的资本量很大,有投资需求但是没有去向,做PPP需要资本金,但是社会资本负债比较高,有PPP基金进来,可以解决资本金的问题。调动社会资源来参与PPP项目,也起到了稳增长的作用。

  前期费用

  相关财税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财政部PPP中心获得的世行2亿美元低息贷款,将主要用于PPP项目的前期费用,但是并不能全部覆盖项目的前期费用,还需要地方政府配套。“这件事情已经在全国各个省市征求过意见,是否需求财政部提供前期费用。”他说。

  金永祥告诉经济观察报,PPP的前期费用,主要就是从提出项目做一些前期的研究和策划,从项目提出到和社会资本签约就是前期工作。咨询公司、律师事务所、设计院(技术可行性)等作为中价机构,一般情况下,咨询公司是牵头顾问。

  金永祥认为前期工作非常重要,准备工作做得扎实将有利于项目的进度。这也和项目大小、复杂程度、前期工作量大小有关。政府做得细致,费用就会降低,如果政府工作不到位,费用就会高。以英国为例,前期费用比例为2%-5%。

  一位PPP人士认为,中央出部分前期费用用意是非常好的,地方政府不舍得花钱或者没钱,但是现在各地的做法,包括建立专家库、中介库等地方保护的倾向是很明显,比如因为PPP比较火,不少地方做原来监理和设计的,并没有做过PPP项目的都改行做PPP中介。

  “去某地做PPP中介入库,去了那么多知名的中介,结果最后入库的只有本地的几家。中央想的很好,调结构稳增长。落实的差距还是有的。”上述PPP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

  地方财政人士告诉经济观察报,现在除去中央部委,各地都有或多或少的地方保护,对当地有倾斜是正常的,关键是以质量为主要参考。(经济观察报 记者:杜涛)

  棚改带动投资超10万亿 推PPP模式引社会资本

  “从目前地方反映情况看,棚改面临的突出困难有两个,一个是资金缺口大,一个是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9月2日,住建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刘霞在中国政府网访谈时如是表述。

  一方面,目前待改造的棚户区多数为位置偏远、市场化运作难的“硬骨头”,新预算法实施后,棚改融资机制亟待创新,也一定程度上加剧了“融资难”。

  另一方面,近几年,棚改在建工程较大,配套基建的任务也很重,缺口较大,从而存在后续居民无法及时入住的情况。

  对于棚改的资金来源,刘霞称,主要是三个方面,中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和市场融资。

  2015年的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580万套,根据住建部的统计,上半年,棚户区改造已经开工了389万套,占比67%。

  “从财政投入、信贷支持等方面的条件看,这个目标任务也是可以实现的。”刘霞称。

  下一步,刘霞称,住建部将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广特许经营等各种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促进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带动超10万亿投资

  根据住建部的数据,2008年至2012年的5年间,全国各类棚户区改造共开工1260万户,过去的2013至2014年改造各类棚户区820万套,已经属于改造力度较大的时期。由此不难看出3年1800万套的棚改任务之重。

  “3年改造1800万套任务,考虑了多方面因素,一是与改造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衔接,二是考虑了地方的实际需要。”刘霞详解大规模开启棚户区改造的内在逻辑。

  据介绍,住建部曾对棚户区改造有一个摸底调查,地方待改造的棚户区还有2000多万套,其中还不包括部分城中村和危房、建制镇的棚户区。

  除了考虑1亿人的安居和地方的实际需求,刘霞也解释棚改任务大幅增加的另一个逻辑,适度增加棚改规模,能够发挥拉动内需、促进投资、去除存量商品住房、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积极作用。

  “考虑到棚户区改造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而房地产业链长且波及面广,房地产业对金融保险业、建筑业、机械工业、电器机械、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等40多个产业有着显著带动效应。”上海财经大学不动产研究所执行所长陈杰介绍,按照业内提出的房地产业对40多个产业的总带动效应为1.416计算,则可带动相关3万亿投资额,总共会带动5万亿的投资。

  “如果再考虑通过财政支出、企业债券等其他融资渠道对棚户区改造的投资资金,以及要高一个数量级的棚户区基础设施投资资金,则棚户区改造带动投资额预计远超过10万亿元。”陈杰称,这无疑将成为我国未来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驱动力量之一。

  根据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的预测,2015-2017年,仅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方面的投资就可以带动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加约2个百分点左右,进而拉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0.4个百分点左右,提高GDP增长率0.2个百分点左右。

  力推PPP模式参与棚改

  刘霞称棚户区改造进展比较顺利,完成2015年年度任务问题不大。

  不过,从目前地方反映情况看,刘霞称,棚改依然存在资金缺口大、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突出困难。

  对于棚改的资金来源,刘霞称,主要是三个方面,中央的补助资金、地方政府投入的财政资金和市场融资,下一步,住建部将创新融资体制机制,推广PPP模式促进棚户区改造和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建设。

  陈杰认为,大胆推进棚改融资机制的创新无疑是必由之路。

  “随着新预算法对地方政府财政支出行为与借债的严格限制,原来依靠土地财政和地方投融资平台负债的棚改方式越来越难走通,因此,PPP模式在棚改中的运用已经是大势所趋。政府将来对棚改的财政支出也要通过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融入到PPP中。”刘杰认为。

  针对目前我国棚改实施主体投资动力减弱等问题,刘杰建议,如在政府的主导下,通过财政、税收、贷款、土地政策、信用担保等方面政策支持,以及对棚改、房地产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公共事业与管道收费等项目进行打包,通过做大利润池和拉长特许权周期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同时需要通过推进资产证券化ABS来让社会资本有机会退出,免除后顾之忧。

  清华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刘洪玉表示,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是一种新的创新模式,意味着住房保障领域正从过去较多由政府直接供给,向未来更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方向转变。(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将出 覆盖医疗文化等多领域

  为尽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PPP实施范例,财政部自6月份开始组织各省上报项目。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各地共上报约700个项目,项目评审接近尾声,不久将对外公布。

  相比首批示范项目,第二批示范项目覆盖的范围更广、项目数量、投资额度都要大得多。一些当前缺乏成熟模式,如医疗、体育、文化等社会事业投资领域,也将筛选出相应示范项目。

  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的当下,以PPP为代表的投融资创新模式成为“稳增长”的重要方式。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采访了解,PPP模式经过一年多的推广,各方认识更充分。但在实践中,仍存在推出项目多,但对社会资本吸引力不够,一些领域投资者有热情,但又遭遇体制阻碍等问题。

  变相融资项目不受理

  2014年11月底,财政部推出了首批PPP示范项目,共计30个项目,总投资约1800亿元。这30个项目包括22个存量项目和8个新项目,项目主要集中在污水处理、轨道交通、供暖、环境治理等领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首批的30个项目分两批上报,其中8个新项目是从70个项目中筛选出来的。而第二批示范项目各地上报数目达到700个,是此前的10倍。

  上报数量的翻番,也是各地积极推动PPP项目的一个反映。不少省份已经开始第二批PPP项目的推介工作,如湖南、江苏等。

  财政部今年6月底下发通知,由各地上报PPP示范项目,要求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筛选征集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加快建立项目库。

  通知还明确指出,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0年。对采用建设-移交(BT)方式的项目,通过保底承诺、回购安排等方式进行变相融资的项目,财政部将不予受理。

  华北某省财政厅PPP中心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省上报了20多个项目。 这次财政部分行业分小组对项目进行审核,包括官员、专业咨询机构人士等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项目的审核更为严格。

  一位参与评分办法细则制定的业内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会根据项目进程、规范程度对项目进行打分。那些已经落地的PPP项目,认定该项目初步成功,打分会高一些,但会考察其运作的程序是否规范;那些找好项目合作方,但融资尚未搞定的,分会低一些;项目如果处在初期阶段,如只进入采购程序,分可能会更低一些。

  而对于首批30个示范项目,多位业内人士表示,当初有关PPP的规范指引文件下发并不全面,上报项目也比较匆忙,一些项目并未形成示范效应,一些项目遇到一些困难,如与投资人扯皮,进展不是很顺利。

  模式待探索

  按照国务院要求,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保等多个领域推广PPP,但这些领域PPP运作模式的成熟度并不一致。

  上述华北某省PPP中心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对全省各地的PPP项目进行了一轮全面督查,发现那些项目时间不长,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社会资本比较积极;或者,虽然投资时间长,但回报稳定,如污水、排水、供水、供热等领域,有相对稳定的收益和回报,投资者也比较积极。

  济邦咨询副总经理李竞一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相对而言,如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类项目的运作经验相对薄弱一些。因为在我国,如医疗类项目,不仅仅是建一座医院,能把医疗这类基础公共服务嵌入其中,而这类资源多掌握在政府手中,所以运作起来难度大一些。

  发改委投资所投资体制研究室主任吴亚平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如医疗、养老、教育等行业,缺乏成熟的PPP运作模式。因为这不同于轨道交通或者污水处理项目,这些项目包含差异性的服务,如医疗服务,针对不同个人的服务是不一样的,这样的项目相对难运作。

  但诸如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需求缺口较大,社会资本参与热情高。

  东部某省财政厅PPP中心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他们有上报医疗类项目,但省内还没有落地的项目。因为这块牵涉到医改等体制问题,政策上有难度。再者,医疗类PPP,到底是只建设项目,还是纳入核心业务等,模式也不一样。

  有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医疗类PPP,社会资本参与希望能控股,这里就存在地方公立医院属性的更改,也牵涉到医护人员身份的转变;地方财政会给公立医院补贴,一些公立医院甚至是地方财政的负担,但如果引入PPP模式,政府后续怎么补贴,是否要补贴等,出了问题怎么办,这些都使得一些地方官员积极性不够。

  李竞一指出,实践中PPP项目差异很大,不同项目政府资源不同,具备的条件不一样,同一领域的项目未必能照搬一个模式。示范项目的出台,应该更加强调PPP项目要符合规范的操作流程。

  对此,财政部在组织第二批PPP示范项目的通知中指出,要建立“能进能出”的项目示范机制。对已列入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如项目交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能采用PPP模式,或一年后仍未能进入采购阶段的,将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

  示范项目建设完成后,财政部将组织专家对前期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重点审查示范项目是否符合PPP模式的必备特征。符合PPP模式特征的,将作为实施范例进行推广。不符合PPP模式特征的,财政部将督促实施单位进行整改,或不再作为示范项目推广。(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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