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罚没四家券商2.4亿元

www.yingfu001.com 2015-09-19 08:38 赢富财经我要评论


证监会:罚没四家券商2.4亿元


证监会:罚没四家券商2.4亿元


证监会:罚没四家券商2.4亿元


证监会:罚没四家券商2.4亿元

  日前,证监会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证券)等4家证券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等违法违规案及浙商期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期货)涉嫌违反期货法律法规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5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经查,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对外部接入的恒生HOMS系统、铭创系统、同花顺系统等第三方交易终端软件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未对外部系统接入实施有效管理,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缺乏了解,未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未实施有效的了解客户身份的回访、检查等程序。鉴于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等客户信息管理的规定》、《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管理规则》等规定的要求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四)项所述的行为。

  浙商期货在通过简单系统安全性测试后便将恒生HOMS系统接入到本公司期货交易系统中,并为部分客户向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开通HOMS系统,以方便客户进行分账户操作。浙商期货知晓HOMS系统能够实现分账户的功能,但未对该功能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进行风险提示,未对该软件的接入和上线进行风险把控,不符合期货公司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要求,构成《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九)项所述的行为。

  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在2015年7月12日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违法从事证券业务活动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19号)之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审查客户身份的真实性,未切实防范客户借用证券交易通道违规从事交易活动,新增下挂子账户,应从重处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四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之规定,我会拟决定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00元,并处以54,705,825.00元罚款;对华泰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胡智及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陈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00元,并处以85,959,000.00元罚款;对海通证券零售与网络金融部原任总经理丁学清及邹二海、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前台负责人高宏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海通证券杭州解放路营业部副总经理汪峥、海通证券宁波百丈东路营业部总经理方贤明、信息技术管理部总经理沈云明、合规与风险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宋世浩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5,135.75元,并处以20,415,407.25元罚款;对广发证券经纪业务总部总经理王新栋、信息技术部总经理林建何、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梅纪元、广发证券上海分公司电脑部主管周翔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7,089.13元,并处以17,434,178.26元罚款;对方正证券信息中心负责人刘少明、网点运营部陆帆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方正证券长沙黄兴中路营业部负责人夏军、方正证券上海延安西路营业部负责人杨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对浙商期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7,872.56元,并处以30万元的罚款;对浙商期货技术运维部负责人郑杰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的罚款。(赢富财经网注:合计罚没四家券商2.4亿元

  证券、期货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客户账户管理有关规定对客户身份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严格遵守审慎经营和风险管理要求。对于证券、期货公司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的违法行为,证监会都将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分析解读】

  证监会新闻发布会要点及点评

  证监会:拟对华泰证券等五家机构进行行政处罚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拟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做出行政处罚,上述五案已调查完毕,并进入告知听证程序。其中,四券商存在未对外部接入的恒生HOMS、铭创、同花顺等系统实施有效管理,未对相关客户身份情况进行清晰了解,未采集终端信息、确定客户终端交易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可读性等违反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行为;浙商期货通过简单系统安全性测试后,便将HOMS系统接入,在知晓该系统分账户功能的情况下,未把控、提示风险,违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

  邓舸表示,根据上述机构违反法律法规事实的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拟对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对华泰证券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1823万元违法所得,并处5470万元罚款,公司有关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对海通证券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65万元,并处8596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对广发证券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680万元,并处2041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对方正证券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71万元,并处1743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及罚款;对浙商期货责令改正并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8万元,并处以30万元罚款,有关负责人予以警告并处罚款。

  【背景】关闭伞型信托第三方接入系统,是近期券商加强对场外存量配资清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信托公司、券商及客户间的沟通协调也至关重要,而今就有沟通不畅的声音出现了。中融信托向华泰证券发出的一封沟通函在业界广为流传,也由此引来轩然大波。这份沟通函的核心在于,中融表示华泰终止信托外接系统数据服务将致大量纠纷,希望双方领导面谈。而华泰证券回应称,公司坚决拥护、支持证监会等国务院多部委为稳定资本市场,维护经济健康发展做出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

  证监会解释对华泰证券等5机构处罚缘由

  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拟对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浙商期货作出处罚。前述机构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信息,上述五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邓舸称,前述机构对外部接入的恒生HOMES系统等第三方软件,未进行软件认证许可确认,未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中的真实性、完整性,未实施有效了解客户身份。四券商未按照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违反有关规定。浙商期货在经过简单安全测试后便将恒生HOMES接入,以方便客户分账户操作,浙商期货知晓系统该功能,但未对该功能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提示,未对接入上限进行把握。

  邓舸同时指出,在2015年证监会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场外配资有关意见后,华泰证券、海通证券、广发证券、方正证券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核查客户真实性,应从重处罚。

  【背景】对于不同配资存量规模的券商,监管层也安排了相应的时间表,总体来看,存量越小的券商清理时间越短。存量10亿以下的要在9月11日前完成;10-50亿要在18日前完成;50-100亿要在25日前清理;100-150亿则在30日前;300亿以上有2家证券公司,清理工作要在10月31日前完成。

  证监会拟处罚两宗短线操纵证券市场案件

  邓舸11日表示,日前,证监会对马信琪涉嫌操纵暴风科技股票价格和孙国栋涉嫌操纵全通教育、西部证券、暴风科技、雷曼股份等13只股票两案调查审理完毕,上述两案已进入告知听证程序。

  两案的操作手法均是通过虚假申报等方法影响相应股票价格,并快速反向卖出获利。依据证券法,证监会拟没收马信琪违法所得44万元,并处以132万元的罚款;没收孙国栋1129万违法所得,并处以3389万元罚款。

  邓舸指出,证券期货市场功能的有效发挥有赖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营造虚假的市场供求关系,误导投资者决策,破坏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投资者利益,证监会一经查实认定,将迅速依法严厉打击。

  【点评】操纵市场导致扭曲了证券市场的正常价格,扰乱了证券市场正常秩序。它是证券市场中竞争机制的天敌,是造成虚假供求关系、误导资金流向的罪魁。

  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完成换届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完成换届,选聘了第三届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本次换届属于例行换届,32名委员均为上届连任。

  邓舸表示,证监会将继续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并购重组市场健康发展。

  【背景】上市公司正掀起并购重组潮,数据显示,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申请审核速度加快。9月1日-10日,并购重组委已经审核了14家公司的并购重组申请。而8月1日-9月10日,共审核了33家,全都获得通过,其中,有条件通过的为11家,无条件通过的为22家。

  证监会:近期将建立首批投教基地

  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投资者证券期货教育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投教基地的目标、原则和方式等;二是明确了投教基地的建设标准,三是投教基地申报命名明确了申报主体等;四是投教基地的监督管理明确了投教基地的使用等。邓舸表示,近期将建立首批投教基地。

  【点评】投资者是证券市场发展的根本力量所在。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投资者构成证券市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基础。由于信息的不对称,中小投资者在证券市场这个高风险市场里,天然地处于弱势地位,因此,对中小投资者权利保护是证券市场的重要课题。

  证监会就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征求意见

  邓舸11日表示,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思路有四点考虑,第一,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职责规定应该突出对授权的要求,对于怎么做等如何行使有规定,第二,增强了证监会职责规定的包容性,在职责配置的逻辑安排上,以日常监管、风险监管与处置等监管类型为导向;第三,职责规定在内容上突出投资者教育与保护、风险监管与处置等事中事后监管职责,淡化事前管制职责;第四,有关职责内容是对现有职责的综合和归纳。

  按照上述思路,征求意见稿共7章51条,总体内容上,一是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问题和风险为导向,今后证监会根据各类市场主体的性质和风险特点,明确日常检查重点和方式,各派出机构根据辖区特点制定检查方案,进一步提升检查功能性;二是以加强风险监管为有效手段,规定派出机构主动进行市场信息的收集分析工作,强化动态风险监控;三是以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为原则,完善案件调查工作机制,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和震慑力。

  邓舸表示,职责的推出有利于完善监管执法体制,促进派出机构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有效防范区域系统性风险,通过对监管方式的转变,有利于打击各类证券期货违法行为。(来源:证券时报网)

(责任编辑:DF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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