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内地香港基金互认操作指引

www.yingfu001.com 2015-11-08 07:09 赢富财经我要评论

  中国人民银行6日发布消息称,为深化内地香港金融合作,支持内地香港公开募集证券投资互认央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近日发布《内地与香港证券投资基金跨境发行销售资金管理操作指引》,要求仅对基金互认总额度进行监控,不对单家机构的额度、单只产品的额度进行审批。

  指引主要内容还包括:基金跨境发行募集资金可以人民币或外汇形式进出,涉及货币兑换的,可由托管人或代理人直接在银行办理;鼓励跨境发行销售以人民币计价和跨境收付;实施信息报告制,互认基金信息报告手续下放至托管银行或代理银行或基金公司办理。

  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自7月“开闸”以来,两地金融机构近期纷纷发力争抢跑道。据了解,目前内地和香港已有10余只基金互认产品正式上交注册申请,并有望在年底前与投资者见面。

  所谓基金互认,是指在香港注册的基金可以向内地投资者直接销售,内地符合条件的基金也可销售给香港的国际投资者。

(责任编辑:DF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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